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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法律知識庫>2022.08.29 借名登記()風險與爭議

2022.08.29 借名登記():借名登記可能面臨的風險與爭議

延續上一篇提到借名人可能面臨無法證明借名登記契約存在的風險,當借名人與出名人信賴關係破裂時,除了出名人可能會主張自己才是借名財產的真正所有權人之外,由於借名財產是登記在出名人名下,一般人在正常情況下,根本不會知道有借名登記契約的存在,而會直接從借名財產的登記名義人誤判出名人是真正所有權人,進而向出名人購買借名財產。此時,如果出名人也自作主張將登記於自己名下的借名財產移轉登記給第三人,依照最高法院106年2月14日第3次民事庭會議決議,縱使借名人能夠證明有借名登記契約存在,法院也會認定出名人與第三人間的移轉登記行為是有效的,並不會因為出名人不是財產的真正所有權人而有所影響。而且即便該第三人本來就知道出名人不是真正所有權人,出名人所為之移轉登記行為依然有效,第三人仍然可以取得借名財產的所有權,出名人只能事後向借名人或第三人請求損害賠償。

無論第三人是善意或惡意,出名人將借名財產移轉登記予第三人都是有效的!

換句話說,在成立借名登記的情況下,借名人必須自行承擔出名人擅自將借名財產移轉登記予第三人,導致最後失去借名財產的風險與後果。因此在成立借名登記契約之前務必三思而後行!如果真有成立借名登記的必要,也務必謹慎挑選值得信賴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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