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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1 勞基法(一):經常性給與怎麼認定?!

阿特是一位職場新鮮人,最近和朋友大熙聊天時發現,明明兩個人的月薪都是4萬元,但兩人的勞健保投保級距卻有所不同,為什麼會出現這種差異呢?

勞健保級距是依照勞工之工資去對照其需負擔之勞健保費用,而工資之定義規定於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第2條第3款:「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由於工資總額除了計算月薪以外亦包含「經常性給與」,因此兩人縱使月薪相同,仍可能因為兩人所受領之經常性給與不同,使得最終勞健保投保級距有異。以本案為例,大熙雖然月薪與阿特相同,然大熙入職後因順利考取專業證照,所以大熙之公司每個月皆會發放5000元之證照津貼,故此時大熙須以工資4萬5000元去對照其需負擔之勞健保費用。

而工資數額不僅會影響勞健保級距,還會影響資遣費、加班費等之計算,所以釐清公司所發放之獎金、津貼,到底哪些屬於經常性給與,哪些不屬經常性給與,將影響公司與勞工之權益甚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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